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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狩獵議題 看出《野保法》的不足
2016-10-14
(記者 何宜/報導)原住民狩獵議題近來爭議不斷,從4月份的《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正草案第21之1條,希望將「非營利自用」加入法條中後引發了狩獵和保育的拉鋸戰;日前又因為花蓮縣秀林鄉太魯閣族狩獵祭申請獵捕的動物中包含穿山甲,再度引起爭議。事實上,野保法中規範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一直是許多爭議發生的根本問題,箇中原因又是為何呢?
在原住民狩獵爭議中,最常看到的是許多人都會說:「台灣野山羊、山羌、水鹿等物種已經是滿山遍野、隨處可見的程度,為什麼需要被列在保育類?」而類似的情況也包含爭論好多年的「台灣獼猴是否該從保育類降級?」在討論這些爭議前,不能不先瞭解野保法是如何劃分一般類及保育類野生動物。
根據野保法第4條,保育類野生動物是由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評估分類,再由林務局公告並製作名錄。其中委員會的委員包含了主管機關、專家學者、民間保育團體及原住民代表等等,根據2008年制訂出的「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來替不同物種計分評估,如兩棲、爬蟲、鳥及哺乳類的評估條件,淡水魚、昆蟲、無脊椎動物又有各自的評估標準。
林務局副局長楊宏志表示,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並沒有固定更新的時間,最近一次修正是在2014年時。如果要修正名錄的話,一般程序是要先召開會議底定要調整的方向,之後再送到諮詢委員會審查跟核定,例如當時有學者在高雄西子灣發現了珊瑚,一發現時就觀察到面臨人為干擾及棲地威脅,在學者建議下也馬上列入8月份公告的名錄修正草案當中。
楊宏志補充,如果現在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已經跟現實有距離,那就是修正的時間到了,這部分林務局也會盡快召開會議討論。其中野生動物評估分類作業要點中的附表,包含族群分布、野生族群數量及族群趨勢等條件,學者會依附表評分,不同物種在依據各自的得分歸類在保育類中的3個級別裡:第1級是瀕臨絕種野生動物、第2級是珍貴稀有野生動物、第3級則是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
不過在評估的附表中包含了族群數量,學者們又是如何得知所有保育類物種的數量呢?楊宏志說明,目前統計的方式有透過民間團體或民眾協助的「普查」(例如每年黑面琵鷺的數量)、及委託專家學者進行的「熱點清查」,或是繫放、線性穿越法等等。不過因為調查數量涉及到時間、資源及人力,所以林務局是朝向劃設國家公園、重要棲地等等的方式,以保護環境為前提之下進行物種的保育。
對此,中華民國野鳥學會保育部主任陳德治表示,政府對於野生動物數量的掌握應該要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思考,雖然林務局或國家公園會依各自需求委託專家學者進行調查,不過範圍並不是全台灣。而他也坦言困難點在於「經費及人力」,他說,因為台灣長久以來基礎的生物調查投入的資源相當不足,甚至也導致在學界中做野生動物調查的都屬於邊緣化,如果要改善,第一步就是政府要相對應的投入資源。陳德治也提到,原住民對山林相當瞭解,如果適度的賦予他們調查野生動物族群的權力,或許是個很好的雙贏之道。
而東華大學環境學院院長裴家騏則提出另一種看法,他認為現行的野保法缺乏分級管理的制度,導致對情況不一的物種用一視同仁的方式對待,才會有「山羌、台灣獼猴數量很多卻是保育類」的問題產生。裴家騏進一步解釋,雖然目前保育類動物裡頭又分為3個等級,不過在野保法中卻通通被歸類為保育類,並沒有「分級管理」。
何謂分級管理?裴家騏表示,有些物種除了保護外可能還需要人為介入協助、而有的可能只要單純維護環境就好,不過現在的保育類卻沒有區分出不同保育程度相對應的管理辦法,例如山羌跟雲豹(2014年已認定滅絕)以往都屬於保育類,但其實兩者需要的保育力度完全不同,演變為瀕臨絕種的物種無法獲得足夠的資源,已經數量過剩的卻又無法好好利用,亦即現行的野保法無法保護到每一隻個體,不過對於瀕臨絕種的野生動物而言,則是少了一隻就很嚴重。
裴家騏也舉例,美國對於野生動物的管理就分為瀕臨絕種動物法和漁獵法兩種,事實上在1970年代,美國就有學者曾提出台灣因為物種差異性大,不適合用同一個法律規範所有的動物。裴家騏也建議,不論野保法是要像美國一樣拆開、或是依照現有的去修改,最重要還是建立分級管理的概念。
至於保育類名錄,裴家騏提到國外許多國家都會要求5或10年要定期檢討,不過野保法也沒有這樣的制度,自從1989年名錄制訂後,直到2008年才有大幅度的修改,而其實當時根據一些評估要點,山羌跟獼猴已經是一般類的標準,不過因為有所謂的「預警制度」、每次調整只能調一級,所以目前被歸在第3級。這個制度主要是怕突然降為一般類﹑失去保護後,反而造成物種突然減少。
相較於一修再修、日益嚴苛的《動物保護法》,野保法似乎缺少了全民的關注,當現在已經有許多如:台灣黑熊、石虎、歐亞水獺等動物傳出滅絕的警訊時,我們的野保法是否也應該要與時俱進改變?才能「真正」保護這些瀕臨絕種的珍貴動物、不踏上雲豹的後塵。
台灣動物新聞網:閱讀完整文章請至http://www.tanews.org.tw/info/11434(訊息來源:台灣動物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