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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安全-藥界籲 寵物用人藥 抗藥性問題堪慮
2014-03-18
【中國時報 /邱俐穎/台北報導】家中犬貓急需用藥,但受限《藥事法》規範,藥廠不敢把藥賣給動物醫院,寵物用藥恐斷炊,目前農委會推動《動物保護法》修法,盼賦予獸醫用人藥法源,但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呼籲,「愛牠就不要傷害牠」,政府應正視動物用人藥安全。
藥師公會昨動員全台各縣市藥師代表召開記者會表達動物用人藥隱憂。藥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蜀平表示,藥師公會並非要和獸醫對立,而是希望和政府和獸醫界共商解決之道,否則開放獸醫用人藥,恐造成人藥管理嚴重漏洞。
台中縣藥師公會常務理事邱建龍指出,人藥是為人設計,人體與動物肝、腎功能與生理機能不同,人藥對動物代謝、排泄造成的影響目前未明、是否影響寵物健康目前也都沒有足夠資料,寵物仍應優先使用動物用藥。
另近來動物用抗生素引發的抗藥性問題逐漸被注意,邱建龍說,現今飼主和寵物密切接觸,寵物用抗生素,恐提高抗藥性發生機率,一旦有人畜共通傳染病疫情,人類無藥可用,恐造成防疫的毀滅性浩劫。
藥師公會全聯會認為,若國內外已有生產的動物用藥就不得用人藥取代,政府應以專案進口或鼓勵生產的方式,解決動物缺藥問題。
農委會防檢局主秘邱垂章強調,動物用抗生素主要仍以是豬、雞等經濟動物為主,寵物較少使用。農委會防檢局副局長趙磐華回應,目前農委會已有共識,若動物用藥供應充足就不會開放人藥,農委會也針對人藥開放嚴格審查。
管理動物用人藥,農委會祭出三層管控,除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藥品審議委員會,對藥品開放進行源頭管控;另定期赴獸醫院稽查,未依規定使用可依《動保法》開罰,若獸醫院涉販售人藥也可依《藥事法》處3萬到15萬元。(訊息來源: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