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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未補打狂犬病疫苗 可罰15萬

2016-01-05

寵物未補打狂犬病疫苗 可罰15萬

新年到,你家毛小孩狂犬病疫苗要到期了嗎?台北市動保處提醒,飼主應帶犬貓完成年度動物狂犬病疫苗補強,取得證明頸牌,若未施打遭查核,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可處新臺幣3至15萬元。

動保處防疫檢驗組長黃契晴表示,目前台北市有超過7成獸醫院接受動保處委託成立「動物狂犬病預防注射站」,毛小孩在注射站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後,可當場領得由施打疫苗獸醫師摯發之「臺北市動物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書」及證明頸牌。若遇見動保處查核,只要出示證明書或牌就可以證明已如期完成今年的疫苗注射。在去年查核100多件中,共有2位飼主在查獲後未在限期內補打,各開罰3萬與5萬。

近年施打狂犬疫苗的注射率已經逐年提高,去年約有7成。黃契晴強調,雖然這兩年台灣狂犬病多發生在鼬獾、白鼻心等動物上,民眾多少有鬆懈,但還是呼籲民眾要做好家犬、家貓狂犬疫苗注射,作為基本的防護。「台北市寵物登記管理與清查系統」上線後,也持續進行「獸籍」清查,在狂犬疫苗到期前一個月,就會寄簡訊等提醒民眾。

特別要注意的是,若是未受行政委託的獸醫診療機構,即使施打動物狂犬病疫苗,也無法立即開立北市府的證明書牌,儘管飼主已帶毛小孩打疫苗,仍可因未依法標示,依《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處1至5萬元罰鍰。(訊息來源: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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