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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登記上路16年成效不彰,我們建議政府應該這樣做……
2015-12-04
(記者 何宜/報導)新版動物保護法上路後,雖然嚴苛的法條讓愛護動物的人稍微心安,但往往動物保護相關案件發生後,卻又因為基本證據不足而難以開罰。例如我們上週報導「飼主失職狗兒一命嗚呼,監管機關為何見死不救?」,網友們大多留言建議政府應先落實寵物登記。
動物保護法立法至今已經17年,當時早已明令飼主應替寵物狗辦理登記、並植入晶片,但為何推行至今成效卻仍不彰顯,甚至為人詬病?事實上,寵物登記管理辦法於1999年實施時,就因未能統一晶片規格而埋下種種「亂」源,甚至出現不同品牌需要有相對應的掃描器才能讀取,造成飼主對晶片不具信心、可能也影響施打意願。
雖然目前已統一使用15碼晶片,而掃描器也不再鎖碼,所以爭議已變少很多。但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秘書長黃慶榮於〈動員千名獸醫,75天絕育75萬頭狗─這才是「零安樂死」治本之道〉一文中曾推估,台灣約有50萬頭左右的家犬貓沒有做寵物登記。
為了推廣、宣導飼主做寵物登記,各縣市動物保護主管機關也無不使出渾身解數,台北市動物保處曾於寵物展展開隨機稽查、台北市寵物公會帶領寵物店家推動免費寵物登記、台北及台南市動保處今年也全面調查死亡犬隻的除籍登記等等,但似乎成效仍有限。
除了政府可以拓展寵物登記站的間數、區域密集度外,台灣動物新聞網記者集思廣益,天馬行空試想出以下幾種可以協助落實寵物登記的策略,也希望可以激發大家一同思考更多更好的點子。
首先,寵物產業是個共生共榮的生態鏈,寵物的一生脫離不了食衣住行相關的類別,所以要全面寵物登記,一定得仰賴各相關單位一同協助。例如:動物醫院、寵物美容店、訓練學校、寵物旅館等,不論是寵物需要就診、洗澡、行為矯正、寄宿之前,都應該協助確認有沒有寵物登記、並規定只替有寵物登記的動物服務。
這樣一來的好處是,這些地方也是最容易成為民眾棄養犬貓的地方,有了把關的機制,可以大幅降低未來更多惡意棄養的可能。此外,動保處、協會及企業在舉辦寵物相關活動時,報名規則應限定完成寵物登記的狗狗才能參與,並在活動出入口檢查。這樣也才不會發生日前世貿寵物展有未植入晶片的馬爾濟斯被丟包的情況。
另外,各個寵物運動公園應仿效日本機制,飼主需檢附施打疫苗、寵物登記相關證明,向當地區公所申請使用權,之後會獲得一組通關密碼、要輸入密碼才能進入公園內。甚至也可以考慮在捷運出入口裝設感應器,未寵物登記的寵物不能搭乘大眾運輸系統,也才不會發生將寵物留在火車上的新聞事件。
說到這裡,或許開始有讀者會好奇,這些措施似乎在(半)放養家犬較多的東部、南部不適用,其實,也可以嘗試與里長、鄉公所合作,在適逢節日發放禮品時,完成寵物登記的寵物也能算是「家中成員」,所以禮品可以多拿一份等等,或許能有效提升飼主寵物登記意願。(訊息來源:關鍵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