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水族類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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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物箱有食蛇龜 抓回家飼養已觸法

2017-06-14

置物箱有食蛇龜 抓回家飼養已觸法

吉安警分局吉安派出所警員日前攔查酒駕,逮到1名游姓男子形跡鬼祟,打開他機車置物箱赫然發現2隻保育類食蛇龜,游男辯稱:「不知牠是保育類」指在竹子園工作時意外抓到,想帶回家給孩子飼養,警方不信依法送辦。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最重可判徒刑5年,併科100萬元罰金,罰則很重。警方表示,該名年約46歲的游姓男子,日前在竹子園內工作時發現2隻食蛇龜在地上爬,男子看食蛇龜模樣可愛,徒手抓龜放進機車的置物箱內,要帶回家飼養。他辯不知食蛇龜是保育類,還說小時候在野外很常見,也都會抓回家玩,何時變成保育類都沒通知。警告誡,近十年食蛇龜數量銳減,加上有心人大舉購龜對外販售,食蛇龜一度奇貨可居,每隻售價破萬元,但捕龜者要小心,逮到罰則不輕,得不償失。(突發中心王文傑/花蓮報導)(訊息來源:蘋果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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